2008年,蔬菜出口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境,但宁波辖区出口蔬菜实现逆势而上,顺利出口。上半年,宁波地区共出口蔬菜2124批,重量37412吨,金额 4987万美元。同比批次增加2.3%,重量、金额分别增加8.2%和5.3%,出口蔬菜无一批次被国外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在工作中宁波检验检疫局认真处理好监管和服务关系,深入实施帮扶企业措施。 一是发挥把关和服务并举作用。一方面努力构建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模式,实施源头监管、工厂监管、产品监管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对出口蔬菜从农田到出口的全过程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思路,在巩固日本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国际市场。据统计,今年首季度出口至日本以外市场的蔬菜产品达1031批、20033吨、2060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20%、16%和48%。 二是推进优良基地建设和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区域化管理”新模式。对条件成熟、独立经营的农场式基地,实行基地单独备案,减少同一块基地不同企业重复备案现象。目前,已有两家备案基地通过“优良基地” 考核,三家基地通过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共同考核,实行区域化管理。 三是保质保量完成宁波地区出口蔬菜备案基地移交和接受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6月1日起,出口蔬菜基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宁波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困难积极与浙江局、广东局、江苏局、安徽局等局联系,由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主导,出口企业和蔬菜基地联动在5月底前顺利将44个,4.6万亩辖区外出口蔬菜备案基地全部移交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同时接受辖区外移交备案基地13个,8万亩,确保了出口蔬菜备案制度改变初期,宁波地区出口蔬菜企业仍能获得充足的备案基地原料,出口蔬菜的质量和数量继续实现又好又快的增长。 四是检农合作帮助出口蔬菜基地提高种植水平。自去年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与宁波地方农业部门签订了《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略扩大出口合作协议》和共同实施出口蔬菜基地“区域化管理”新模式合作协议,联手加强出口蔬菜基地的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和农业部门利用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共同负责基地蔬菜的栽培、植保、种子、肥料、土壤等工作,合作做好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采收前蔬菜原料的安全检测工作。 五是帮助企业加强检验检测基础技能培训,增强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引导和督促出口企业提高自检、预检能力,规范企业实验室管理,提高企业实验室装备和检测技术水平,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卫生注册企业的实验室人员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及考试和盲样测试积极开展技术中心与企业实验室以及企业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试验,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扩大检测项目。目前,宁波地区一些出口量大的蔬菜企业都相继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仪,建立农药残实验室,提高自身的检测能力。 六是组织开展企业厂检员培训。组织检验检疫系统内专家编写厂检员培训教材,重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出口蔬菜检验检疫知识,实验室检测基础知识,蔬菜企业HACCP计划基础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厂检员检验检疫能力和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厂检员的作用,对厂检员做到有序管理,使厂检员真正成为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有力保证。 七是寓帮扶于专项整治。在今年全面开展出口食品企业和出口果蔬菜基地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帮促企业建立质量控制长效机制,产品质量档案,完善添加剂备案,并且对进口国有限量要求的添加剂逐步实施检测,帮助指导企业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和残留监控计划,对有潜在风险指标的原料进行一定比例的监控检测。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导企业整改。确保宁波地区出口蔬菜的质量安全。(曼霜)